【基金會】2016《ABLE菁英獎》獎學金申請辦法

2016年度獎學金申請期間為9/1-9/30,頒獎典禮訂於10/22(六)下午@研華總部B1舉辦,請各位同仁預留時間參與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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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華ABLE菁英獎-獎學金申請辦法

2016.08月/2014.07月/2013.10月 修訂

一、設立宗旨:
1.1研華文教基金會為獎勵公司同仁子女積極向學、多元發展、力求上進,並進一步培育菁英、落實「菁英獎」精神,藉此彰顯與表揚同仁子女之優異成績與特殊傑出表現,特別制定本獎學金辦法。

二、獎勵對象:
2.1 獎勵對象為在研華集團(含研華、研華智勤、研華智能、研華協創、寶元、基金會)服務滿三個月以上之正式在職同仁之直系子女
2.2 本辦法所稱的子女係依政府法令規定。
2.3 本辦法所稱的學校為政府立案的各級學校。
2.4 頒獎時員工已離職即取消領獎資格

三、職責分掌:
3.1 基金會:負責接受同仁申請及相關作業。
3.2 財務部:負責獎學金發放及相關會計與稅務作業。
3.3 審核委員會:負責審核作業及決議事項。

四、獎勵組別:
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(職)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,惟年滿25歲(含)以上者及研究所以上、延修、軍警校、推廣教育、空中大學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獎勵對象。符合申請標準且非各種公費制度及各種補習學校之學生者,均可申請績優獎學金。
4.1 國小、國中組:含私小、國小、私中、國中學校學生。
4.2高中(職)、大專組:含高中、高職、五專、二專、三專、二技、四技、大學部學生。

五、績優獎金類別與績優條件:
同仁子女就讀於各級學校,符合下述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。
5.1 績優獎學金:(表列三個條件均須符合,達標錄取)
5.2特殊表現獎學金:申請特殊表現獎學金者,各項成績均須達績優獎學金標準,並須提交特殊表現具體佐證資料(如校際、縣級或全國級等獲獎證明及獎狀),特殊表現獎學金之類別分述如5.2.1及5.2.2兩項,送交資料經審核小組通過後擇優錄取,未獲錄取者則更改組別至績優獎學金。
5.2.1熱心公益特殊表現獎學金: 參加社會公益、愛心活動、社區勞動等具體優良表現。
5.2.2才藝出眾特殊表現獎學金: 參加各項才藝競賽、演出,表現傑出等具體優良表現。
 
5.3 獎學金類別與績優條件:

*條件說明:
1)國中、高中職及大專組全學年(包含上下學期)總平均分數85(或80)分以上,成績為上下學期平均分數相加除二,若有達85(或80)分以上即算合格。
例:A生上學期平均分數82分、下學期平均分數88分,(82+88)除以2=85分,即使上學期成績未達85分,仍算達標。
2)部分國中、高中未有明確總平均分數,僅有各科等第,若僅有等第之成績單,將以以下分數做為標準計算總平均分數。

例:
若B生上學期分數拿1優、3甲、3乙,則平均分數為95+(85*3)+(75*3)除以7=82.14分,下學期分數拿2優、2甲、3乙,則平均分數為(95*2)+(85*2)+(75*3)除以7=83.57分
上下學期平均加總為(82.14+83.57)=82.85,未達85分之標準,不算達標。
*備註:
一、獲獎學生除致贈獎學金之外,並頒發獎狀以資證明,並請務必出席頒獎典禮親領。
二、特殊表現獎學金之獲獎學生,基金會將製作獲獎投影片或個人事蹟介紹影片於頒獎典禮播放,並於頒獎典禮邀請親友及員工眷屬一同上台受獎。

5.4 成績單無品德(操行)成績者,可依校方出具之獎懲紀錄,無懲處記錄者方可申請。 
5.5 各類在職班、輪調建教班、假日班、學分班、補校生、公費生、延畢學生、幼稚園、安親班、
才藝班、托嬰班等不納入獎學金範圍。
5.6 大專以上院校系不包括各類空中學校、脫產或半脫產學校、網路學校、及軍警學校。
5.7 夫妻均任職於研華集團關係企業者,享有申請權利時應擇定一人為申請人,不得重領或兼領。

六、申請檢附資料:
本獎學金採網路申請方式,請檢附以下資料之電子掃描檔(檔案勿逾1M),逕上申請網址申辦https://form.jotform.me/50197932061454
6.1 請檢附上、下學期成績單各一份或是全學年之學業、品德(操行)成績單影本,無品德(操行)成績者可憑校方出具之獎懲紀錄影本申請,影本均需加蓋學校證明章。
6.2 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乙份;若與子女分屬不同戶籍,需同時檢附同仁及子女戶口名簿影本各乙份及關係證明。

七、申請期間:
獎學金申請期間於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,申請人須提出前一學年(或上下學期)成績證明電子掃描檔(檔案勿逾1M),並上網https://form.jotform.me/50197932061454填寫申請書(各資料均須包含戶籍地址、身分證字號等資訊,此資料僅供獎學金申請與查核使用,不做其餘用途),逾時不受理。

八、獎學金額度與領取方式:
8.1 每名學生每學年獎學金獎勵金額如下:

8.2 領獎方式:
研華每年將於十月份舉辦研華ABLE菁英獎-獎學金頒獎典禮(時間地點另行通知),所有獲獎之同仁子女均須至現場報到領獎並上台接受表揚;若無法親至現場領獎者,需填寫附件的代領委託書,請親友或同事協助到場領取。(當天不克參與領獎且未委託代領者,需自行與基金會總監Frank領取)

九、 審核流程:
9.1 於獎學金開放申請期間,上網填寫申請書,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統一以PDF電子檔案直接上傳。
9.2 基金會依獎學金設置辦法進行嚴格審查。
9.3 財務單位對申報資料進行複查。
9.4 審核委員會召集審核會議及決議。
9.5 受獎者需接受全體同仁督導。
9.6 如有虛報或冒領或重領款項者,除將已領獎學金在申請人的薪資內如數扣回,三年內不得申請子女績優獎學金。
9.7 所有相關研華績優獎學金資料建檔。
9.8 本辦法經呈董事會核准後公告實施,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基金會。修改、廢止亦同。

*獎學金申請窗口請與Frank (#7031 / frankct.lin@advantech.com.tw) 或Flora (#7464 / flora.wu@advantech.com.tw) 聯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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